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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如此,我何不把握住这个机会?”
柯景政愣了两秒,似乎在思考什么,然后开口。
“方叔,我累了。我等这一天等了快五年,真的不能再等了,我也等不下去了。从决定做这件事的第一天,我就从未想过从甄华生手下活着出来。我父亲磊落一生,虽做的生意见不得光,可活着的时候从不愧对手下几百口兄弟,最后落得尸首分家的下场,不知沦为哪只野狗的盘中餐……”方辉看着柯景政额头上那块皮肤逐渐青筋显露,又慢慢消失,他从小便稳重非常,超过寻常人,如果不是遭逢如此之大的变故,也许那只拿枪的糙手应该握的是手术刀。
“甄华生同我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坏事做尽,丧尽天良,我只要他一条命,他并不亏。”
柯景政到台湾一年后就离家去做事,才不是阿凤同阿妈以为的装卸工,是在枪林弹雨里穿梭。
也许这就是命运。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向周修贤表露自己并不愿意走他老路的念头。
老子和儿子不做同样的事情很好理解,背道而驰岂不是让人看了笑话?
他爹是正儿八经的一把手,他竟然要去西洋学医救si扶伤。
哪有人敢说太子爷的风凉话,只是周修贤也从来没有在意的样子。他是开明的,走上这条道路的人,哪个不是为谋生计。既然有这个条件,他高兴儿子去做自己心中的大事。以后是和平时代、jg英时代,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不再是英雄,只能叫莽夫。只是他并没想到自己的儿子没想到终有一天还是继承了自己手中的枪,穿梭到枪林弹雨里当莽夫。
柯景政在丧父丧母后握枪加入竹联帮后,做的永远是勇争风头的第一人。
黑社会里等级制度明显,他这种行为无疑招了不少打,可他仍然要做显眼的人。
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知道怎样做事情才能让上头的人看见自己,只有让上面的人看见自己,才能真正地不受欺负。
除了这个,他总是觉得自己在走爸爸的老路……
从一个愣头青小子,做到能养活妻子,让半个港岛人叫一声大哥……
他用这样的方式麻痹自己、怀念父母,让自己相信老爸在天有灵,少些心疼,多点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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